職官名稱
無極縣知縣
職官異名 直隸無極知縣
品級 正七品
職掌 職掌 | 參考文獻 | 知縣掌一縣治理,決訟斷辟,勸農賑貧,討猾除姦,興養立教。凡貢士、讀法、養老、祀神,靡所不綜。 | 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57 |
設置詳情 中曆 | 西曆 | 上級職官 | 沿革說明 | 轄區 | 治所 | 參考文獻 | 順治1年-雍正1年 | 1644-1723 | 真定府知府 | 清初襲明制,稱真定府,屬北直隸。領州五:晉、冀、趙、深、定;縣二十七:真定(附郭)、井陘、獲鹿、元氏、靈壽、蒿鄄木城、欒城、無極、平山、阜平、新樂、曲陽、行唐、南宮、新河、棗強、武邑、安平、饒陽、武強、柏鄉、隆平、高邑、臨城、贊皇、寧晉、衡水。 | | 無極縣 |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5 | 雍正1年-雍正2年 | 1723-1724 | 正定府知府 | 雍正元年(1723)真定府更名為正定府。 | | 無極縣 |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5 | 雍正2年-雍正12年 | 1724-1734 | 晉州直隸州知州 | (雍正)二年六月丙申(1724.8.13)升晉州為直隸州,析無極、蒿鄄木城二縣往屬之。 | | 無極縣 |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5 | 雍正12年-宣統3年 | 1734-1911 | 正定府知府 | (雍正)十二年三月甲辰(1734.5.1)降晉州直隸州為散州,與所屬之無極、蒿鄄木城二縣……一并還屬。……至清末,正定府領州一:晉;縣十三:正定(附郭)、獲鹿、井陘、阜平、欒城、行唐、靈壽、平山、元氏、贊皇、無極、蒿鄄木城、新樂。 | | 無極縣 |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6 |
參考文獻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, 084847號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23-224 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110-114
更新日期 2016/01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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